近日,“东宁芬河帝堡冰葡萄酒”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,被批准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,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保护。
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符合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要求,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。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,将有利于引导产业向生态化发展,对自然环境、经济环境、社会文化环境具有示范作用,其生态性、原产地特性成为的“制造”的代表,成为打造品牌的消费亮点。
“东宁芬河帝堡冰葡萄酒”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顺利通过评审,对于提升“东宁芬河帝堡冰葡萄酒”在市场上的竞争力,树立“东宁芬河帝堡冰葡萄酒”的整体形象,增强消费者信心、提升度,提高产品附加值等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。
为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,增强品牌竞争新优势,黑龙江禄源酒业有限公司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技术优势,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为切入点,积极主动地在质量管理、标准化、认证认可等方面加强企业的宣传和技术创新,引导企业将生态发展理念与生产经营融为一体,从而提升经济、社会以及生态效益。